由于存在消费欺诈,在4月3日被郑州市二七工商分局下达了停业整顿告知书后,4月5日,该店又被物价部门认定为“价格欺诈”,并下达了罚款50万元的告知书。
一旦存在价格欺诈,物价部门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可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行政处罚。“之所以对该店作出最高上限的50万元罚款,是考虑该店此次发生事件情节恶劣。”二七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一男性工作人员称,告知书下达后,保罗国际如果不服,三天之内可以申请要求听证。
“他们提出来听证了。我们的听证程序正在按步骤进行,届时也可能会邀请部分媒体参加。”昨日,二七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主任张慧娟说,对保罗国际的50万元处罚听证,初步定于4月17日举行。
而据解放路工商所一工作人员介绍,继两名女学生在保罗国际被剪了“天价头”后,还有20多位消费者随后也向该工商所投诉,称在此店遭遇过“天价头”。目前郑州市政府已成立“保罗国际事件”专案组,从各部门抽调人员处理此事。
而经过多家媒体报道的被剪“天价头”的两名女学生,已拿到3万元的赔偿。不过学生家长张先生电话里说,目前他还不满意的是,退赔款时,保罗国际承诺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可至今还没有履行承诺。来源:河南商报 >>进入论坛讨论
同题报道:保罗国际不服行政处罚否认价格欺诈
(记者 孙志刚 卢文军)4月5日,二七区物价局认定“保罗国际”构成价格欺诈并发出50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后,“保罗国际”提出异议并要求听证。昨日,二七区物价局传出消息,听证会将于4月17日举行。
4月5日,二七区物价局向“保罗国际”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认定“保罗国际”在单位玻璃橱窗和价目表上标价方式违反有关价格法规规定,构成价格欺诈,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50万元的处罚。对此“保罗国际”否认公司存在价格欺诈,并在3日内提出听证申请。 二七区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当事人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听证要求是他们的权利,目前,物价部门正认真筹备听证会,初步计划在4月17日召开听证会。
昨日上午,记者还从二七工商分局解放路工商所了解到,目前在解放路工商所登记要求退卡的消费者已有20多人。市地税局稽查局成立的专案组,也对案件正进行全面调查。
据悉,4月6日,“保罗国际”对张怡和袁莎莎两位受骗学生的态度发生转变,由郑州晚报牵线,事件双方代表自愿协商已达成退款和赔偿协议:保罗国际退款并赔偿张怡和袁莎莎共3万元。“保罗国际”法人代表叶剑文并同日向社会发出一封致歉信。对于物价部门认定“保罗国际”构成价格欺诈,保罗国际总经理金小英说:“执法部门还没有最终认定是欺诈,我们也不承认公司存在价格欺诈。”来源:郑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