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鸽网讯: 2008年9月18日(星期四)14:00,人民日报社教科文部与人民网联合召开座谈会,这次座谈会围绕到底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如何避免将“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谁是“网络暴力”的最大受害者?网民到底有没有权力随意实施“网络暴力”?“网络暴力”体现了怎样的社会群体心理?围绕这一系列话题,展开讨论。出席座谈的嘉宾有: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会学专家周孝正、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心理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心理学专家应力、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法学家李显冬、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青少年教育专家陆士桢、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传播学专家匡文波、强国论坛网友代表偶尔喝多不算坏等。座谈采用在线交流的方式进行,人民网进行图片、文字直播。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人民日报记者赵亚辉。也是今天“让网络远离暴力”座谈会的主持人。“网络暴力”最近是一个非常热门的词,它还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有专家认为,网络暴力是指网民在网络上的暴力行为,是社会暴力在网络上的延伸,自从“铜须门”事件、“虐猫事件”之后,网络暴力愈演愈烈,包括后来的“姜岩事件”、“后妈”事件等等,参与的网民数量规模非常大,不仅在网络上声势浩大,而且形成了对现实生活的冲击。网民的道德审判,包括恶言的谩骂给当事者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创伤。有专家指出,网络暴力开始挑战传统的社会道德和法律底线,希望运用法律和文化以及道德的手段加以制止。到底哪些行为属于网络暴力,如何避免将所谓的“网络正义”变成“网络暴力”,到底谁才是网络暴力的最大受害者,网民到底有没有权力随意实施这种网络暴力,网络暴力又体现了哪些人群的心理?
围绕这些话题,人民日报教科文部和人民网联合召开今天的座谈会,请各位专家和网友一起共同探讨在互联网高速发展的今天,我们应该如何面对网络暴力。首先为各位网友介绍一下今天座谈会的各位嘉宾,中国人民大学教授、社会学家周孝正先生;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黄澄清先生;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教授、青少年教育专家陆士桢教授;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心理发展研究院执行院长、心理学专家应力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传播学专家匡文波教授;中国政法大学李显冬教授;还有一位来自强国论坛网友的代表,他的名字叫“偶尔喝多不算坏”。
今天的座谈会是嘉宾在线与网友交流的方式,充分发挥各位网友的参与积极性,为了能够在座谈会上听到更多网友的心声,我们提前向很多网友征集了问题和意见。我手边有很多,这里有不少网友的提问。欢迎网友在线提出一些问题。
人民网的强国论坛将对此次座谈会进行图片、文字和视频直播。同时,新华网、新浪网、搜狐、腾讯等网站也将联合转播,各位网友可以在各个网站上进行参与和讨论。下面,座谈会正式开始。
首先,我这里有几个网友的问题:强国论坛网友漫游世界问:网络暴力,网络只是一种平台,暴力才是危害社会的实质,请问产生网络暴力的社会根源是什么?
网友地球人晕头转向:对待腐败、股灾等这类事件的时候,“网络暴力”可以说明显的增加了,是不是有一定的群众合理性
还有网友问:网络只是现实社会的倒影,要解决问题只有在现实社会中下功夫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从网络下手只能是白费时间。
就这些问题我们先请周孝正先生解读一下。
“网络暴力”是人文精神欠缺的一个反应
【周孝正】:“网络暴力”这个词要加上引号,相当于软暴力,说我不理你就是暴力,这已经混淆了暴力的概念,暴力实际上是现实生活中的强力,这些人应该称为网络的极端言论,如果他不走下网络就不算,但比如他直接给人打电话,比如“人肉搜索”,这就不行了,因为打电话不可能不接,但是网络可以不看,网络基本上属于表达的范畴,但是你表达一些极端的言论,比如你教人怎么自杀,那也是违法的。
所以,从我们社会学的角度来讲,当然这个虚拟空间的和现实空间的是互为镜的,你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决定什么样的社会意识,你有什么样的现实空间,就决定了虚拟的空间,是互为镜的,从虚拟空间可以看到自己,可以看见自己的一些影子。所以这实际上说到底还是人文精神的欠缺。因为大家知道人文奥运刚开完,我们要继承人文奥运、绿色奥运、科技奥运的遗产,人文精神是什么意思?就是人有两种伦理或者说道德,第一个就是手段优先,比如打仗,不惜一切代价夺取胜利,美国的名将有一句名言叫历史不嘲笑胜利者。但是现在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你搞经济建设,要建立一个社会主义的法制国家,那就必须把手段的合理性放在第一位,也就是“手段是正在形成之中的理想和进行之中的目的”。手段是目的现在进行时,人们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达到美好的目的,因为手段是种子,目的是树。邪恶的种子发不出善良的芽,更不可能结出美好的果。不管你目的多伟大。
比如《色戒》,他要把一个汉奸消灭,因为汉奸已经杀了我们很多抗日的仁人志士,目的毫无疑问是正确的、合理的,但是能不能用年轻姑娘的贞操。有一句话叫“革命吞噬革命者”,革命属于打仗,老祖宗说“以正治国,以奇用兵”,打仗的时候可以为了胜利不择手段,什么离间计、美人计、连环计、苦肉计,所谓36计,实际上人类文明到了今天,打仗也必须讲手段,比如说,你不能用机关枪把眼睛打瞎,把视网膜烧毁,但是必须把人打死,必须用实心的子弹,打败了可以投降,不许杀俘虏,所谓“交枪不杀”,领导人组织战犯法庭审判,把他们变成甲级战犯,经过审判处以绞刑,这都是可以的,这就是手段。
首先要有程序的正义和程序的公正。所以你不能说我这个目的是伟大的。比如“人肉搜索”等等,他们都认为目的是伟大的,他们就不择手段了。我觉得这是多少年中国人文精神欠缺的一个反应。就是人文无法通过邪恶的手段达到美好的目的,我们要反复讲这些事情。为什么文明国家纷纷废除死刑?你说他滥杀无辜,我们逮住之后,终身监禁,不得保释,天天在监狱里面以泪洗面,对自己的所做所为追悔莫及,一天天慢慢死在监狱里。
为什么废除死刑呢?他已经滥杀无辜了,因为我们中国历来叫做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血债要用血来还,所谓一命抵一命。但是实际上人类的文明到了今天,就要讲究“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废除死刑毫无疑问是我们的方向,所以现在,根据中国具体的中国国情已经到了少杀、慎杀,可杀、可不杀的一律不杀。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签署了《关于保护公民生命权利的公约》,但是现在我们条件还不具备。我觉得网络的暴力和现实生活中暴力如出一辙,你上网络上进行调查,你主张不主张废除死刑?80%多的人说怎么能废除,还有很多极端的言论,主张恢复腰斩、主张恢复五马分尸、凌迟处死,抽他的筋,扒他的皮。这是网络上的一些极端言论。我觉得这个讨论实际上继承我们人文奥运的遗产。我先说到这儿,说的不对,请各位网友批评指正。
[主持人]:说的非常精彩。人在网络上和现实生活中好象换了一种面孔,过去发生的网络暴力中,很多所谓穿“马甲人”,其实生活中就是被侵犯者的朋友,他换了一个人,就变了另外一种面目来见人,这种现象其实有其心理学的,我们请应力教授讲讲为什么人在网络中变成和现实生活中不一样的人的样子?
【应力】:这是网络虚拟构造的技术空间,它的隐蔽性,就意味着本身可以在那里隐蔽你的性别、年龄、社会地位,特别是很多的青少年,在现实当中,是这样的角色,他愿意变着法子到那个上面去享受不同角色带给他的快感。因为网络本身并没有什么好坏,它是一个技术,但是特定的网络情景,特定的社会情景和特定的个体结合的话,这个隐蔽性可能从某种意义上带给人们一种恐慌,甚至一种虚假、欺骗,当然也可以减少我们的一些焦虑,面对面带来的焦虑。
[主持人]:为什么在网络上容易变得不像自己,而且在正常生活中可能是一个翩翩君子,突然上了网之后成为“人肉搜索”大军中的一员?
【应力】:这是人的本能,人有趋善的本能也有趋恶的本能,从心理学上来讲是特定情境诱发,并没有太多好和不好,对和错之分。特定情境下,人会干出和自己当初的动机不一样的一些行为,这里有一个从众效应,包括责任的扩散、群体的情况,这些东西都会助长一个人在现实生活当中是那样的人,在网络中间扮演那样的人,获得那样独特的感受,特别是青少年,因为人的追求、人所要满足的是很丰富多样的。
[主持人]:这种是违反道德底线的,甚至某种程度上违反法律的行为,怎么从心理学上去引导?
【应力】:如果他做的事情伤害到别人,也就是说我要自由,但是你始终在你所不能伤害别人的自由下面的圈子内活动,如果你已经伤害、超越了这个边界,就是你已经触犯了底线,我想心理人格的完善是最根本的东西。任何的外在的禁止和强力都很难使一个人真正从心理上驱散这些事。
不要过分夸大“网络暴力”的严重程度
[主持人]:有两个网友的问题非常有意思。一个网友说,“网络暴力”给年轻人甚至更年轻的人指引了一条错误的道路。这些也和现实生活存在很大的联系。还有一位网友说,网络上的暴力,包括网络游戏充满了暴力,如果国家再不采取措施,我们下一代全毁在网络游戏和网络暴力中了,救救孩子们,请教育专家陆士桢教授讲讲自己的观点。
【陆士桢】:从教育这个角度不能悲观。网络毕竟是人类信息传递的一个新形式,而且对整个人类进步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我一直有一个观点,我觉得我们教育要想有成效,不能蒙住孩子的双眼,你不能杜绝孩子和网络之间的接触。这里确实有一个问题,可能过去当社会一元化的意识形态力量非常强的时候,我们把孩子放在社会上,我们都放心,这个孩子肯定变坏不了,今天当意识形态多元,因为我们生产力方式多元了,必然上层到意识形态多元。这种多元化的意识形态在网络上的表现是最为突出的。因为网络道德和网络规范还没有完全像现实生活这样很快地形成起来。
因为毕竟它是一个新生事物,现实生活道德几千年是约定俗成逐渐形成的,网络作为新生事物,这种无序实际上某种意义上来说可以说是一种前进当中的无序。从教育这个角度来讲,我觉得特别需要青少年学会自律。它和任何一个时候相比,在任何社会,我们中国传统社会,包括各国社会发展当中,都没有今天这样对一个个体的道德自律提出这么高的要求。我一直觉得“网络暴力”不可能产生在官员的办公室里,也不可能产生在学者的书斋里,一定产生在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网络使用者当中,所以任何一个青少年在网络行为当中,本身都应该有一种自律的观念,它是一种学习的过程。实际上,我觉得政府可能需要进一步,包括我们的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网络立法的研究。通过法律来更进一步规范普通市民的网络行为。
学者的责任,我觉得是倡导。我们有责任倡导更文明、健康的网络行为,而真正建立网络正常秩序,我觉得最根本的内在的因素,还是广大青少年要不断地提升自己的分辨能力、选择能力和自律的能力。在网络上能够学会分辨什么是好的,什么是错的,什么行为应该做,什么行为不应该做。实际上包括恶搞也好,包括现在所谓的“搜索”也好,其实,现在的问题都是越过了底线,网络行为应该和现实行为一样,应该有底线,这个底线是不可逾越的。我觉得这个底线的共同的恪守这个底线需要全社会的努力,青少年是主体,更应该起到主体性的作用。
从法学角度讲“网络暴力”就像性骚扰
[主持人]:刚才陆教授讲了很多关于底线的问题,包括法律,网络立法的问题。现在在“网络暴力”中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还没有搞清楚,到底什么行为才能定义为“网络暴力”?有些人认为是“网络监督”,有些人认为是“网络正义”,过了底线可能就是“网络暴力”。这个网友说,网络上对于“芙蓉姐姐”的嘲弄、挖苦算不算网络暴力?还有的说,如何定义“网络暴力”?如何正确理解“网络暴力”与网络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界限?还有人说,网络暴力现象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到底一个完整准确的所谓“网络暴力”的概念是什么?下面我们请法学专家李显冬教授跟我们讲一讲。
【李显冬】:这个问题我思索了很久。我最近看到我的一个同事,他在网上写了一篇文章,今天我来以前想到一个命题,我们能不能把“网络暴力”回归到法律上,用法学家的角度回答这个问题。我觉得网络暴力这个问题在媒体上炒作的很热。究竟什么是网络暴力,我觉得这需要我们站在不同的角度,我想到了一个伟人说过一句话,就是说,一个社会学家去看它,像周老师看它,可能看到的是社会学的很多观点,别的老师去看,可能十几岁的贾宝玉、林黛玉就早恋了,要从搞网络的人看,看贾宝玉那个时代就有那个怀表。都说是中国人土,那一点都不土。你看中国清朝的皇帝过的日子,和洋人比,绝对比洋人强,不比洋人差。
那时候没有网络,要想在那里面找一个现代意义的网络没有,当然可能有别的网络。我觉得我们从法律的角度,第一个问题,我们曾经参加了一个北京市妇女权益保护法的起草,很重要的一个题目就是和今天类似,就是性骚扰。我们当时反复考虑,怎么能够把性骚扰这样一个对妇女界,对于社会上大家讨论的很大的问题落实到妇女权益保护的法律问题中间来,我们还试图建立了一些制度,而且我们还很认真地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领导的组织之下,征求了各个有关部门的意见,但是当我们法学家绞尽脑汁去想很多问题的时候,人家突然提出来,说“性骚扰”这个概念太广了,强奸算不算“性骚扰”?我们过去说的流氓行为,我们法律界叫“猥亵”,叫不叫“性骚扰”。说的再轻一点,一个领导道德素质不高,不能说不好。他爱说“黄段子”,他当着一个没结婚、没恋爱的小姑娘说“黄段子”叫不叫“性骚扰”我认为这些东西可以在每一个专业中间归到“性骚扰”。
今天同样可以归到“网络暴力”。这就出来第一个问题了。从法律上讲,你现在要反网络暴力,第一个问题要回答什么是“网络暴力”。现在我们把所有的去揭露别人的一些不愿意让别人知道的,或者用现在一般的道德、一般舆论上认为有点过分的事情都叫“网络暴力”。过分这两个字就很厉害了,强奸也很过分,讲黄段子也很过分。讲一个黄段子的人,顶多就不理你。这个人嘴巴太脏了,我离你远一点,小姑娘不愿意和一个老讲下流话的人在一起。每一个公民,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就要管这个事。
还有一个问题出来了,你像“周正龙事件”叫不叫暴力?我如果是陕西省的某一位领导,就像现在的“三鹿奶粉”、“山西煤矿”事故一样,我也不愿意你揭露,你揭露了就影响到我的发财升官,我当然不愿意让你揭露,我有错误不愿意让你批评,这个时候叫不叫“网络暴力”?这时候你强行违背人家的意愿和利益,当然人家不愿意,所以第一,要把它搞清楚,我们要将刑法的问题回到刑法,民法的问题回到民法,道德的问题回到教育家,法律的问题去找法官、警察的问题去找警察。也就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我觉得从法学家的角度来讲,这个问题一定要用法学的观点去看。可能每个人的专业不一样,我们的角度不一样。我先讲到这儿。
[主持人]:刚才李教授讲到“华南虎事件”,有一个网友说,陕西野生华南虎照片,经过大半年的时间最终真相大白,其中网络似乎起着很大的作用,请问这是否属于“网络暴力”?
【李显冬】:我觉得不是。我思索了这个问题,我觉得这是权利和自由的界限问题,法律和秩序的问题。也就是网络这个东西,如果再往下讲,我觉得就是一个工具,就和大字报,和我们的汉语、英语一样,就是一个工具,什么样的工具是最好的工具?解决了问题的工具就是最好的工具。
今天已经证明了,网络就像当年列宁说的“苏维埃+电气化”一样,就是一个现代的东西,是现代社会发展离不开的东西,但是你学会语言了,你就写了一篇文章、一封信去骂人,你这不是和我在网络上骂人是一样的吗?这个事情和我们网络本身没有关系,而是和使用网络的人的道德以及我们管理这个网络或者管理社会的制度有关系。
再往下探讨,我觉得更复杂了。制度很重要。一个好的制度可以把一个坏的人改邪归正,像溥仪,旧社会做皇帝,新社会做政协代表。坏的社会制度可以把一个共产党员变成腐败分子。网络也是这样,网络这个新生事物出现了,我们一定要用好的制度去管理。
应教授讲,在网络上有一个虚拟面孔示人,我的表达不太专业,我觉得像跳假面舞会一样,当然你要掩盖住自己的脸,是男的可以装成女的,是女的可以装成男的。昨天我看到一个男同志姓李,又会用男的嗓子唱,一会儿用女的嗓子唱,你不知道我是男的女的。但是这个问题出来了,你能不能在假面舞会上强奸别人,你能不能在假面舞会捂着脸就可以不穿衣服,哪一个假面舞会允许这样,如果有了这个我们不叫这个,过去的刑法上叫“流氓罪”,所以一定要有底线,这个底线就是规则。什么叫自由?自由就是说法律允许你做的事情,当你超越了法律底线就不是自由,那么我们讲暴力一定是坏的吗?当然我们讲什么叫革命?革命就是暴力,就是一个阶级推翻另一个阶级的暴力,但是这个暴力必须是有法律依据的东西,你不能说因为我革命了,我见人就杀。
为什么八路军能成功?八路军就是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我只杀坏人,不杀好人。像周老虎的事情,假的事情就要揭露,领导不让揭露,我也要揭露。但是即使人家是犯人,你就能够揭露人家的隐私吗?这个问题说回来是一个法律制度的问题。网络是一个工具,一定要在法律的管理之下,才可以更健康的发展。就像我们说一个最简单的话,凡是好东西,前提是不违反了法律。比如你强迫别人吃饭,可能你就违反法律了。
[主持人]:回到最基础的问题。您个人认为,什么是网络暴力呢?
【李显冬】:我觉得网络暴力这个词可能是从媒体学、传播学这个角度叫的,我们法学上没有网络暴力。我们法学上只有侮辱罪、侵权行为。违反的刑法就要按刑法处理,违反了民法就要按民法赔偿,违反的行政法律就按行政法律制裁你,如果你不讲道德,我们在法律上就给你道德上的谴责。我觉得这是法学的角度。网络暴力就像性骚扰,如果宣传倡导某一个东西提出了这个概念,我觉得无可厚非,如果用法学的眼睛去看,法学的问题要回到法学的语言上对待它。如果笼统地拿来一个网络暴力,我只能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主持人]:看它是否违反了法律底线。
【李显冬】:对。如果是正当的权力,比如刚才揭露,你不愿意我揭露,我就揭露,这是我人民的权力,正当的权力。是监督的权力、批评的权力,但是如果把一个人的隐私,像“网络第一案”,人家再有千不对万不对,你也没有权利不让人睡觉。打一电话,不让人睡觉。你上人家的门,你在美国随便一进人家的门,人家可以叫警察来,你侵犯了人家的住宅自由了。
[主持人]:您刚才讲的最早是从新闻学传播出来的词,也有很多网友在提类似的与传播学有关的问题,比如有这样一位网友,他说,网络暴力其实不是网络的错,也不是网民的错,错在网媒,是他们利用网络来误导和欺骗网民的结果。
还有一个网友,这位网友提出一个观点,任何人任何事都要接受舆论的监督,“人肉搜索”就是一种舆论监督,不能因为“人肉搜索”曝光了,受不了舆论的谴责,而自杀,或者怎么着,就否认了“人肉搜索”的正面作用,我觉得传统的舆论作用已经起不到更好的作用,应该提倡“人肉搜索”,因为新舆论的方式对社会的阴暗面进行审视、纠正,对于这些观点和看法,我们请人民大学匡文波教授讲一讲。
【匡文波】:刚才三位老师从社会学、教育学和法学的角度谈了网络暴力的问题,我从传播学的角度谈一下。网络传播是全新的传播类型,有很多不同的特点。有几个特点是非常明显的,网络传播具有双重特点,为什么这样说呢?比如网络暴力有些谩骂的,现实生活里面很多,但是因为是人际传播,传播的范围非常有限,假如我骂李老师,这么小的范围内,传播范围非常有限,传播的速度也非常慢,网络传播具有人际传播和大众传播三重特点,全世界人都知道,正因为它有这样的特点,所以给人的感觉和网络暴力这个现象很严重。其实我觉得未必是这样。因为网络传播有它的特点,把它放大了。这是第一个,网络传播具有双重性。
另外网络传播具有互动性。比如平时想写一篇文章,通过传统媒体报道出来、发表出来,要经过编辑审稿,网络上没有编辑,没有“守门人”,没有把关人。谁都可以在网络上发表言论,我们国家有2亿多网民,3亿网民,还有6亿多手机用户,用手机上网已经是新的理念,这么多数以亿计的网民和手机用户都可以上网,都可以发表他的言论。网络还具有自身的灵活特点,所以说我们不奇怪,网络上出现各种各样的声音,因为人太多了,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了。给人一个感觉,网络暴力很严重,其实只是个别人的违反道德的行为,通过互联网放大了。
谈互联网,没有必要把互联网妖魔化,也没有必要过分地夸大网络暴力的严重程度,其实它没有我们想象的严重。只不过个别的行为,互联网传播的特点把它放大了。比如骂个人,现实生活中骂个人,知道的人很少,互联网上骂个人,大家都知道了。所以我觉得网络传播没有必要把网络暴力的严重程度过分夸大。这是第一。
刚才李老师也谈了,有媒体炒作的成份在里面,媒体必须制造新闻事件,任何一个媒体都是这样的。我的一个观点,不要把网络妖魔化,也不要过分夸大网络暴力的程度。网络的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正因为它的正面效应远远大于负面效应。网络其实是现实社会的缩影,我始终有一种观点,治理网络暴力,包括所有的网络负效应,它的根本的途径应该在互联网之外,而不是互联网本身,互联网本身是一个工具、平台,本身没有善和恶,本身是中性的。网络存在的所有的负效应,现实生活里面都有。哪个没有?比如网络暴力,网络暴力所有的行为,现实生活里面都有。所以治理网络暴力,根本途径是在互联网之外。
另外互联网有很多特点,互动性、灵活性,具有传统媒体传播和大众传播的双重特点,互联网还有一个很大的特点,有天然的全球性。互联网是没有国界的,我打开电脑可以获取全世界的信息,我的信息上网以后,全世界的人都可以阅读,是没有国界的,是天然的全球化。所以我有一种观点,过分的管理互联网,并不会达到目的,反而扼杀本国的网络业。道理很简单,因为只会把网民赶到国外去。
举个很简单的例子,从学术的角度探讨一个问题,我个人反对把视频网站国有资本控股。道理很简单,这样做的结果,比如土豆网,我到国外去看,把服务器搬走,搬到美国、香港去,搬到境外去。网民照样可以阅读,没有任何问题。这样做的结果是把网民赶走了,把资金赶走了,把整个行业赶到国外去了,因为互联网本身没有国界,对互联网过分严格的管理,不但达不到目的,只会逐渐更严峻,这是很大的一点,所以我觉得治理“网络暴力”,我刚才说根本途径在互联网之外。
还有一个问题,治理网络暴力,不要走极端。不要从一个极端到另外一个极端,比如有人提出所谓的“实名制”的问题,我是坚决反对的,因为实名制带来正面效应,带来的效益低于社会的成本,可能带来的问题会更加严重。而且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没有必要做实名制,网络犯罪,不做实名制的情况下仍然可以通过技术手段找到你。所以我觉得治理网络暴力,不要从一个极端到另一个极端。这是我的观点,当然不一定正确,仅提供给各位网友来进行参考。
[主持人]:这是很多媒体的社会责任问题。和很多媒体炒作有关系。过去很多比较严重的“人肉搜索”,特别是影响到很多人的正常生活的情况来看,可以说在某些媒体起了一些作用,您对这个问题怎么看待?
【匡文波】:媒体的示范作用是这样,我认为是受到本身的商业利益的驱动,像刚才李老师所说的,一个底线之内是可以的,超过这个底线可能是不允许的。这是我的一个回答。
[主持人]:还是需要一些底线。我们下面请互联网协会的黄澄清秘书长,也是互联网方面的专家解读一下网络暴力的现象。
中国网民更加成熟了
【黄澄清】:非常高兴来到人民网参加这个座谈会。今天讨论的话题非常有意义。刚才听了很多专家的发言也很受启发,我觉得一个是随着中国互联网的发展,我们中国的网民更加成熟了,特别是在今年,大家知道中国发生了很多事情,比如说“雪灾”、5·12汶川地震、“3·14藏独”,包括我们开奥运,这些过程中,中国互联网企业,包括网友,通过互联网做了大量的工作,比如地震的时候,有个网友提供了非常重要的信息,说直升飞机救人,这个地方不知道能降在什么地方,有个网友说我曾经去过,我知道那个地方有一片地方还能降落直升飞机,把这个消息发到网上之后,很多网友把这个消息顶到最上面,让有关部门看到了,直升飞机落到那个地方,及时解决了救援的问题。我觉得互联网的网民是非常有责任感的。
另外“3·14藏独”的时候,很多网友引经据典地说明中国对西藏是拥有主权的,长期以来西藏是中国的一部分,对于不了解中国西藏历史情况的外国人进行历史普及,网友们用大量的事实做了说明。
奥运,不但宣传了奥运比赛的盛况,还宣传了奥运志愿者的精神,包括中国经济建设的变化,对我们整个国际社会,对我们中国的社会都造成了非常好的影响。
在这个过程中,对互联网出现的问题,大家也都包容了。比如刚才专家提到,不支持、不同意对互联网过度的管理。我觉得这都是对互联网的发展过程当中更加包容的态度。对于“网络暴力”,言归正传,我觉得“网络暴力”这个词,像刚才法律专家李老师提到的,用法律的语言可能很难说有一个定义。但是我更觉得,可能是这种网言、网语,大家知道网络上的语言和我们现实语言有很大的不一样,可能不是精确的我们现实社会说的暴力,我个人以为指的是,比如由于互联网能够做的事情,现实生活有时候做不到,有些网友利用网络的平台,做了一些过度的行为,比如说侵犯他人的隐私,恶搞一些其他的人,我理解可能是主要说了这么一些现象。
在这个过程中,他之所以能做到这些事情,首先网友有一个正义感,他对网上的一些不道德的行为想进行谴责。问题就出来了。谴责的过程当中,怎么能够把握一个平衡,既保护了他的正义道德谴责不道德行为的热情,同时又告诉他,这个度在什么地方。我觉得这确实是一个难题。而且这不仅仅是中国,我觉得全世界都面临这样一个难题。
全世界在网络出现以后,一直在讨论,就是技术发展了以后,技术与政策的交汇点在哪里?2003年在华盛顿召开的全球互联网大会,它的主题就是互联网发展的重要关头,技术与政策的交叉点在哪里?他提的就是这样一个平衡。其实互联网发展过程中很多程度是平衡,比如责任与自由的平衡,安全与方便使用的平衡。如果过度的安全,大家上网很不方便,没法上网。但是如果是非常开放的网,我觉得也有问题,大家觉得不安全,不可信赖这个网,很多事情做不了,当前中国的互联网就有这么一个特点,大家认为不可信,所以很多问题在网上解决不了。
刚才有的专家说,我不支持“实名制”,我也认为当前在网上推行“实名制”还有很多问题,做了一个调查70%、80%的网友不支持“实名制”,但是在韩国70%、80%网友支持“实名制”,这是为什么?那是在发达国家里,互联网的应用主要做电子商务的应用,主要做交易,在西方国家互联网应该成为拉动经济的火车头,但是在我们这个地方,大多数是获取信息、休闲娱乐,还处在这么一个阶段。
当前在中国的互联网也在向传统产业渗透,比如出现了垂直门户网站,我想实名制是一个过程,为什么我支持从长远来讲网络应该“实名制”,因为这样保证我们的网民在网上做交易的时候能够更可靠,能够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火车头,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当然是不是说强迫网民一定怎么怎么样,我觉得网民有一个接受的过程。互联网发展过程当中,我们的网民,还有我们的专家,还有社会不断“对表”的过程。今天的讨论话题,就是各个方面的专家,还有网友,大家不断地“对表”,就是出现了发展过程当中的“互联网双刃剑”问题,它对我们的社会进步、社会文明带来很多好的东西,同时确实还有一些问题。但是有了问题以后怎么办?大家去讨论、引导。我觉得这个很重要。今天这个话题重要就在这个地方。
但是互联网出现这样的问题,我觉得主要还是和我们传统的一些媒体不太一样。我把传统媒体说一下。比如过去电信网的时候,电信网是有计费器,有工作人员保障,是追求完美的网络,但是互联网出现以后,没有网管、没有计费、没有服务保证,叫“尽力而为”的网络。在这个网上,他能做和电信网不太一样。过去前三个媒体,无论报纸、杂志、广播、电视,都是你说我听,如果内容有问题,总编要负责,你人民日报也好,还是中央电视台也好,我所有发的消息都要总编负责的,但是互联网上人人都是信息传播者,人人都是信息的获取者,不仅给你听的环境,还给你说的条件,所以每个人都会自由地在网上表达自己的思想,他有这样一个平台。有了这个平台以后出现了什么现象呢?比如在娱乐方面,过去是精英娱乐大众。演员去给一些观众演出。现在在网上就是大众娱乐大众。这样的话,可能就出现了因为这个社会是丰富多彩的,各个人的思想,他们的想法都不一样,在网上要表达,在这个过程中,可能有的时候出现比如人肉搜索,网络恶搞等现象。但是我觉得,这个不要紧,要紧的是大家对对表,它的平衡点在哪?到底我们应该怎么做?一个人在现实世界里,假如他吐了一口痰,这是大家公认不道德的表现,因为他侵犯公众利益,因为他吐了一口痰,它里面可能会有传染病传染给大家,这样大家都谴责这种行为,大家都知道这是不对的。也有可能大家能接受对他进行处罚,罚五块钱就行了,或者涂掉、擦掉。假如因为这个人吐了一口痰,把他扒光了放在太阳光下晒,你想大家能不能接受这样一种处罚?就是说大家的平衡点在哪里?
像“虐猫事件”也好,它违反了这样一些道德,动物保护也好,虐待动物也好,但是网民对它谴责的时候谴责在什么地方,道德把握在哪?这确实是我们要研究的。但是这是通过网络发展过程当中,不断地形成的一个长时间形成的过程。所谓在国际上利用五年的时间对互联网治理进行研究。信息社会建设过程当中,不仅仅教会网民如何获取信息,更重要的是教会网民贡献信息能力,我觉得这很重要。包括他在网上的一些行为,互联网出现以后出现了很多问题,怎么对他上网行为的培养,形成他新的道德观、价值观,这很重要。
一个新事物出现以后要建立新秩序,这个新秩序建立过程中,到底怎么衡量新秩序能够有利于这个产业的发展,我觉得这是我们唯一要考虑的问题,有利于互联网的产业发展,因为互联网毕竟给我们人类进步带来了巨大的推动力,包括对我们的经济、社会、生活都带来了很多的方便。
我觉得大家的讨论有利于互联网的发展,有利于大家对这些问题达成共识,大家达成共识以后共同去遵守,我觉得这样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我也看到有些家长为了避免孩子上网以后,受到一些不良的网络游戏侵蚀以后,学习成绩下降等,一味不让孩子上网,这也是问题。
记得2005年我在希腊开会的时候,信息产业部的一个部长说,你不可以想象在一个现代的网络社会里,假如一个国家不让他的孩子上网,他的孩子长大以后走向国际社会以后,可能和一个从原始森林里出来的人没有区别。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你说网上存在不良的行为,对孩子带来这么大影响的时候,我们怎么兴利除弊,把对这个孩子造成的影响降到最小,对他的好处做到最大,确实是一个问题。专家的讨论,包括和网民的互动、讨论,形成一个共识,我觉得很重要。所以我认为今天讨论“让网络远离暴力”这个话题很有意义,我认为是让大家找到平衡点,究竟应该怎么来做。
[主持人]:感谢黄秘书长。刚才我看非常多的网友开始提各种各样的问题。他们关心各种各样的话题。很多网友认为,网络暴力可能初衷并不是一定要暴力解决这件事,特别是“人肉搜索”使这些人的生活不得安宁,让他们的生活面临危险,可能也不是初衷,但是最后形成这么一个结果。这种不受控制的过程是怎么发生的。周老师能不能解读一下。
【周孝正】:老子说“以政治国,以奇用兵”,就是打仗时你可以不择手段,现在我们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一百年不动摇,而且是构建一个和谐的社会,建立一个法制的社会,这个法治的“治”,原来是立刀的“制”,现在改成三点水的“治”,这是江泽民总书记代表党做十五大报告里,第一次正式改的,共产党领导大家干什么?建设一个社会主义法制国家,法治的治就是三点水的治,就是刀治改水治。什么叫三点水的“治”,就是按照比赛规则比赛,按照游戏规则游戏,定规则也得有规则,立法的法,改规则也得有规则、程序,也就是没有程序的公正,没有程序的正义,不要谈实体法,所以法学界有一句话,叫“恶法非法”,比法制更基本的叫善治,不能我有权我就定一个法,比如我们国家的宪法,每隔五年,全国人大代表大会可以修改宪法,不到五年就不修改,不能说没到五年就随便改党章,这是不允许的,为什么我们说,你可以割断罪犯的生命,你割不断罪恶,你可以消灭一个罪犯的肉体,你也消灭不了罪恶,因为罪恶存在于社会之中。
所以我们最主要的就是犯罪的预防学,说到“网络暴力”,最重要就是如何切断暴力链条,比如一个人滥杀无辜,他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孩子,生出来的孩子都是好孩子,怎么变成一个十恶不赦的罪犯?也就是说司法公正--比如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是中国人经常宣传的--路见不平应该赶快报警,你不能拔出刀来,你认为坏的人就要办了,这是不对的,你必须举证、质证,必须以法官认证,必须以法律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一审、二审,如果是死刑,还得和最高人民法院核审。程序都没有公正。司法腐败就是不按照程序来,不该秘密审判的时候你秘密审判。你杀了一个歹徒,司法不公正,相当于水源源头不公正。所以我们就说,这个暴力文化在我们中国几千年了,这个链条必须得切断,因为有了虚拟的空间,有了网络,它就跑到了网络上去了。这关键还是出在暴力文化,几千年就是这样,你去看我们的英雄,绝大多数都是暴力的。
【陆士桢】:我有一个观点,有人用“狂欢”来形容。比如刚开始,网民的初衷就是正义出发,想解决某一个问题。但是因为在网上有一个特别大的特征,就是没有人管。大家就都可以随便怎么说。刚才应教授说的,可能心目当中某些恶的东西,就好象平常路上看到一个可怜的人,有的人很善良,这实际上就是到后来他说情绪的左右,就失控了,可能和他的初衷越走越远。没有一个约束。
另外,我这些年搞教育,包括青少年行为,尤其青少年这个群体,是很容易被煽动,很容易被情绪煽动,你一煽,他就立刻起来了,他很难很理性地面对每一个行为,他会用情绪左右理智,那个时候就控制不住了。有的时候可能明明知道这个行为要侵犯人家的隐私了,要可能对人形成伤害了,但是在那种特定的情境下,已经欲罢不能了,可能兴奋感已经压过了他法律和理智所给他的制约感。这个时候行为就失控了。
暴力文化在我国根深蒂固
[主持人]:有一个很大的区别。我们的暴力文化也好,传统文化当中暴力行为并没有群体化,可能是几个人、几十个人的暴力行为,社会上的犯罪这样的。但是在网络上之后,演变成一场规模巨大的,不论是言语,甚至是生活上的群体性的暴力,像2006年“虐猫事件”,当时有一个质的变化,“人肉搜索”开始形成一套完备的流程程序,现在人们对它进行分析,各种各样的人格分析,开始推测私人信息,网络高手开始破解密码,查他真实生活中的身份,所有他的信息都会曝光。然后发出通缉令,最重要的是这个人的情绪已经被煽动起来,开始被通缉生活。
【周孝正】:我们说的暴力文化深入到骨髓,可以调查调查,小时候谁没挨过打。独生子女可能不打了。就是所谓的家长式的教育,所谓不打不成才,特别是学艺的,比如杂技团的演员,从小不挨打吗?不打不成才。包括马家军,人家也得打。最后马家军出来了,什么意思?就是为了目的不择手段。其实深入到每一个家庭,我们管它叫“权威性人格”。我小的时候做了错事,家长打我,为什么?因为我小,对不对?一旦等我强时,我就打比我还小的,包括一个国家,为什么一个国家要废除死刑,因为国家是一个强的机构,你把他逮着了,把他处死。罪犯在某一个场合,比如说进我们家抢钱的时候,他就是强者,强者欺负弱者,国家比我强,把我逮住了,所以为什么废除死刑就是要切断这个暴力链条,一个死刑是一个暴力文化,你强就可以治我,我强我就可以治你。包括西部牛仔电影,掏出枪来就打,把你全打死了,他成了。所以暴力文化在我们中国是根深蒂固的,好多电影也一样,最后就是诉诸于暴力。
治理网络暴力要切断暴力链条。所以我们说预防暴力、预防犯罪,要从孩子做起。比如现在有些网络游戏,包括一些动画片,最后也是,也免不了一场暴力。尤其我们国家暴力文化已经几千年了,叫成则王侯,败则贼,成就是暴力。中国为什么希望第一,对第二、第三无所谓,成了就是王,败了就是贼。这种东西根深蒂固。
[主持人]:还是要在源头上解决问题。
【周孝正】:得切断暴力链条。因为切断暴力链条,不能说都从孩子那里,孩子长大了就好了,不可能。因为孩子是连续的。人民网的这一次座谈会就是切断暴力链条的一个非常好的努力,大家都得切,不切断暴力链条不行。暴力一代传一代,由现实到虚拟。
[主持人]:所以集体的暴力非常容易形成霸权。特别在过去的一些人肉搜索中,有一些被曝光的人,使他们的精神生活蒙受巨大的损失,有一个网友说,如果我遇到网络暴力了,我应该通过哪些合法的渠道寻求自我保护?实际上这是很冤的,人遇到这种事怎么办?
【李显冬】:我曾经研究过网络姓名侵权,我查了很多资料以后,我觉得西方有一个制度很简单,叫做“更正”,如果我们作为一个媒体、一个网络或者一个报纸,我既要搞得快,又要搞得准,我要什么事情都像法院审案子一样审三年五载,那还要新闻吗?那叫旧闻了。有人告诉你说,“南山来了一只老鼠”,你一激动听成了“南山来了一只老虎”,你就报道说“南山来了一只老虎”,人家一看马上给你打一电话,说“同志,我是说老鼠,不是老虎”。你马上就跟人家说,我不知道您说的是老鼠,我误听成是老虎。这不就完了吗?另外老鼠是老鼠的待遇,老虎是老虎的待遇,如果拒不更正,这个问题就出来了。所以看你是故意还是看你是过失,如果故意把老鼠说成老虎,就跟你现在说地震,马上把你抓起来了,这是造成社会混乱,你危害社会。如果是无意,我害怕大家被老虎咬了,所以我一激动说成老虎了。如果后果不严重的话,赶紧更正,说同志们,来了一只老鼠,没来一只老虎,这很重要。
[主持人]:网络暴力一直有这样的事,虽然更正了,他说我不是这么说的,甚至这个人不是说的那个人,但是大部分人不相信,依旧不依不饶,甚至生活当中对他进行骚扰。
【李显冬】:从法制上来讲,我自己作为一个民事主体,我在社会生活中我有正当的权利,即使我有错误,甚至我可能是一个罪犯,但是只能用国家有组织的暴力来对我的犯罪行为进行指责,你不是国家,你不能用你的暴力、个人的暴力和社会的暴力,有组织的暴力和没有组织的暴力,合法的暴力和非法的暴力,正义的暴力和邪恶的暴力。即使人家是一个犯人,你把人家的隐私暴露出去了,人家也可以对你提起民事诉讼,我们法律上有这一条,这叫救济。
[主持人]:很多参与“人肉搜索”的人,主体很难定,除了本身这个网站之外,其实发动这些人肉搜索,包括人身攻击的人都隐藏在暗处,你很难知道他的身份,这时候告谁?
【李显冬】:刚才黄先生说了,在目前的条件下,从技术上、制度上其实都能解决了。如果我们用韩国的办法,也就是说你可以在背后用一个实名,在网络上用一个虚名,把两者对应起来,网络上叫一个随便说话不负责任的人,你背后叫一个有名有姓的人。随便说话,不负责任的人在网络上已经严重的侵犯了别人的合法的民事权益,这时候要找到网络管理者,虽然我们在网络的平台上不知道他是姓甚名谁,但是我们到最后可以找到他,这时候就有制约,我觉得现在这个社会有一个很可怕的地方。我觉得一个没有制约的权力肯定是腐败的权力,一个没有制约的社会,肯定是没有秩序的社会。所以我觉得,所谓的“网络暴力”也罢,或者网络侵权,与没有制约有很大关系。如果我们从技术上、法律上给它一个制约,一旦违反了刑法,造成严重的后果,将要承担严重的刑事责任。这个时候就没有人去敢做所谓“杀人放火、盗窃越货”的事了。如果侵犯了人家的合法民事权利,包括人家的名誉权、安宁权、生活住宅权,你要承担民事责任,这个时候他说话的时候就要谨慎点了,不那么随便了。所以我觉得,刚才应院长讲的,有时候他觉得在网络上,我是一个隐性的东西,他就有点放任,有点肆无忌惮了。我觉得政府也罢,社会舆论也罢,专家言论也罢,应当制出一系列的办法,制住他,要让他知道后果。
【周孝正】:从法律上来讲,这个问题就是以暴制暴,能不能用邪恶的手段达到美好的目的。反过来讲就是正当防卫。比如说,在美国两党辩论时,共和党组成人员说,他说公民没有枪,他就说,政府有枪,为什么公民没有枪,如果你说你是人民的公仆,你是共和国,你不是王国,也不是帝国,既然是人民选出来的,为什么主人不可以有枪。你说主人有枪就会滥用,政府有枪不会滥用吗?如果搜查我们家必须有搜查证,如果没有搜查证,如果我就枪,我掏出枪就打你,曾经发出过这样的悲剧。万圣节,日本留学生,据说走错了道了,问路,还带着假面具,好象魔鬼似的,已经进了人家家了,人家说停,他估计没听明白,人家开枪了,打死了。
日本人肯定觉得这太不像话了,我们家孩子问问路就给打死了。最后判定这个美国人是无罪的,你进入了我的范围,你没有搜查证,凭什么到我们家来。这是你的错误,你要负责,我不负责。你到美国之前先教育自己孩子,不要戴着面具跑人家敲门去,人家不让你去,你赶快停下来。你要问路,英语不行,你先写去,先上英语补习班,人家分清责任,就是所谓的“正当防卫”而不是“防卫过当”,实际上是这个意思,你打了我,我也不能任人宰割。但是我认为咱们现在谈的不是法律问题,咱们谈的是表达,因为大家知道,人人都有表达的权利,“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说你说的对我就让你表达,这是非常荒唐的事,你成裁判员了,谁选你当裁判员了,你就有权决定这个言论是对的。这个言论是不对的,就不可以说,麻烦了,这就是霸道。
什么叫自由?你的自由边界就是别人的自由。对付滥用自由,只有一条办法,就是更加自由。你说我要管,他滥用,谁让他滥用了?怎么办?就来个实名制,盯住他。大错特错,方向性的错误。问题在哪?问题在于硬件和软件的关系。所谓硬件,我们说就是法,所谓软件就是道德。有的人老说,法是硬的,道德是软的,软的价值就低了吗?我们始终说比尔·盖茨是微软的头,什么叫微软?
计算机的软件价值就低于硬件吗?我反复举一个例子,就是日本的真理教,它属于邪教,叫邪恶的说教但是这个教教主,并没有用金钱、暴力、胁迫去威胁那些信徒到东京地铁放毒气,但是1995年就放了,毒死了12个人,毒伤了1000多人,我要问问,邪恶的说教,为什么就这么有效?你那些美好的说教就无效?就是你不会说。
所以我们一定不要小看人文精神、软的、道德的、教育的,包括教化。比如作为家长,为什么在发达国家你要打孩子,人家给你报警,我的孩子我怎么不能打呢?不许。你打孩子,就报警。中国家庭叫权威型的人格。家长制就是权威型的人格,以他爸爸、妈妈说的为准。小时候你不按照我的说法,我就打你。这是根深蒂固的暴力链条的第一刀,我觉得一定要切断。也就是我们将来当了家长,我们对于我们的孩子也是强者,但是我们一定不要实行所谓暴力。那样的话,那些孩子,“80后”本来都是独生子女,缺乏兄弟姐妹,家庭中缺乏伙伴,从来没有手足,更不可能有手足之情,三情,一个情缺了,可不就跑到网络上找平衡,他想欺负弟弟妹妹,他没有。他怎么办?
[主持人]:切断链条重要。
【周孝正】:包括电影,电影里面的暴力镜头绝对不能多,包括色情镜头,比如接吻,都不能多,而且还得分级。
【李显冬】:我曾经是搞文艺的。我知道日本的电影最干净的时候,恰恰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所以我觉得,当时我们争论这个问题,又回到刚才传播的问题了。因为我父亲搞文学,你把一个孩子教育到了从来没有和社会接触的地步,突然有一天走向社会,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把他哄的晕头转向。
[主持人]:方法不一样,都需要教化,都需要从源头掐断暴力链条的源头。 [15:51]
【周孝正】:像印度,人家有一个圣雄甘地,叫非暴力不合作。两派要打,人家最后出来了,人家没打,最后民族也独立了,而且印度经济也不错。所以绝对不要迷信暴力,因为日本不讲暴力,但是他二战时却打人家。
[主持人]:大家畅所欲言是非常好的风气,也是证明我们网络非常民主,这里还有这次座谈会唯一邀请来的网民代表,是强国论坛网友叫“偶尔喝多不算坏”,请他讲讲他对网络暴力是怎么看的,还有自己的一些体会。
网民的素质要提高,网站的管理要加强,法律要立法
【偶尔喝多不算坏】:今天这个机会很难得,和一些专家老师们在一起,听你们的发言,收获也很大。确实很不容易,感谢主持人,感谢大家,感谢今天这个场合。我作为一个强国论坛的网友代表,实际上也就是一个网民的代表,一个普通人。我谈一谈我对于网络暴力那么一点认识和看法,也讲一个我自己的观点。
关于“网络暴力”这个问题,强国论坛前不久的时候还举办过一个访谈,就是网友们就网络暴力问题提出很多尖锐和深刻的问题。因为这次访谈以后,我在这个事上进行了一些思考。
关于网络暴力,专家们已经从不同的专业的角度说了很多了,我作为网友代表,也没有什么专业角度,所以只是谈一点个人的看法,请专家们指正。
我个人是这么认为的,我觉得无论是网络暴力也好,还是网络上的其它不良现象也好,它首先是人类社会文明文化进步发展过程当中的一种自然现象。我之所以说它是自然现象,是因为它不一定是必然出现的现象,但是却可以在某种文化环境中出现的,就是说可能是一个很难避免的现象。这个背景是什么?这个背景是国家和民族的文化传统、国民的性格、社会环境有很大的关系。
其次,它还和一个现实的大环境有关系。互联网现在发展很快,就是因为它发展的快,让网民普遍的缺少了一个适应互联网环境的过程。就和咱们汽车的发展一样,一个城市要是一夜之间都用汽车替代了传统的交通方式、出行工具了,很多人不适应,还会出现很多安全问题。互联网也是一样,因为它发展快,大家普遍缺少这么一个融入它和适应它的过程。这也是一个现实的因素。
还有,中国人在互联网之前的时代,我认为大家参与媒体的机会比较少,这一点大家可能也都能理解,因为咱们的新闻宣传或者制度,和西方也好,和其他国家是不一样的。在这之前,媒体参与的机会较少,传统的主流媒体几乎没有受众的参与。当然,现在这种“选秀”、“竞猜”、“热线”什么的不算,这不是真正的参与。就是因为参与媒体传播的方面中,咱们中国人太如饥似渴了。中国人非常需要一种话语权,太需要一种释放自己的表达欲望。互联网一出现,一进入到百姓的现实生活中,一下子把人们的胃口吊起来了。在这种情绪的支配下和左右下,出现一些激烈的,比如咱们现在讨论的暴力的一些问题,出现一些激烈的或者过头的现象,这也是难免的。
我还认为,从东方人身上比较突出的性格特征也是网络暴力出现的重要原因。台湾的柏杨写过《丑陋的中国人》,日本也有写过《丑陋的日本人》的。其实各个民族有些文化人都在找自己民族性格里面缺陷或者不足的地方,中国人也有,比如盲从、极端,刚才大家都讲过,小孩很容易被煽动起来,很容易被一种情绪左右着,做出冲动或者不理性的事来。这个事实际上不光是小孩,东方人身上这个性格特征是很突出的。
要是从互联网上说,像中国的一些网站、论坛,其实都能体现出这一点来,包括一些成人,特别是上年岁的,甚至于一些专家、学者,起上网名以后,到论坛里面,比如人发少年狂,也和大家做那种形式的交流,这也是一个很突出、很典型的现象。
这种性格造成了中国人(不是所有中国人)普遍缺少的东西,这种东西是什么呢?就是互联网虚拟环境中应该有的平和的心态。
像网民的构成,如果按照年龄来研究他的话,网民随着年龄的上升,比例、比重呈下降。越年轻的上网的越多,老年人很少。这个特点决定了网民的性格特征,就是积极、热情、具有强烈的参与感。这些都是好品质,但是表现在网络暴力方面就非常容易冲动,比较盲目,缺少自我约束的道德意识。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批评青少年不道德,而是说和老成持重的中老年人比较,这方面差一些。这是年龄特征。
上面我简单讲了一下我理解的网络暴力产生的文化和传统的背景因素。因为我不失咱们教育、法律或者是传播的专业研究者。我认为从传统文化角度,有那么一个大的背景。这是我自己的一点个人认识。
下面,我重点说一下,既然网络暴力这个东西已经出现了,咱们怎么办?在前面这一段讨论里面,大家也在讨论这个问题。但是,有一点只有黄秘书长提到了,就是怎么把网络的正面、积极的、有益的方面发挥出来,就是好象有一个提高网民素质的提法。因为我个人工作的原因,我接触过这方面的一个课题,这个课题名字叫“媒介素养教育”。这个媒介素养教育的概念是80年前一个英国的学者提出来的,英国学者和他的学生提出了一个“文化素养”概念,他们认为随着大众传播的兴起,低俗文化对传统文化形成冲击,在利益的驱使下,传播者会将人们带进追求低层次满足的误区。公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精神追求,有被误导的危险。所以,提高青少年的文化素养,加强青少年对低俗文化的免疫力,就成了一个社会无法忽视的问题。这是他在上个世纪30年代出来了一个本意。到我们国家,因为中间几十年有新闻政策、新闻制度和西方不一样,所以这个事没有在国内没有被大家重视,1997年我们才引入这个概念,1997年是人民日报提出的“媒介素养教育”这样一个概念。到现在已经十多年了,这个概念被很多有识之士认可了。
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人大新闻学院的高纲老师把媒介素养这个概念进一步阐释了一下,他提出了信息能力这么一个概念。信息能力教育,实际上就是对于受众,无论是传统媒体受众,还是互联网的网民,进行信息能力的教育,这是非常重要的。我个人认为,媒介素养的概念,至少包括人们对于媒体的认识,对于信息传播特点的了解,对传媒环境的评价,个人对信息的获取、甄别、管理、使用、制造、发布的能力,这是媒介素养基本的一个解释,这还是一个狭义的解释。这个解释针对的受众主要是青少年。广义的媒介素养概念,还包括媒体从业人员的职业素养。就是说对媒体进行经营与管理的人员,他们的素养如何,实际上决定了我们这些受众所置身其中的是怎样的一个传媒环境,包括网站的经营管理者,他们的素质怎么样,实际上决定了这个网站的品位,决定了它的档次和品位。
所以媒介素养教育是信息社会的需要,是社会进步的必然,这项教育在国外开展的比较普遍,在国内还是新课题,但是必须得到有关方面的重视。我个人认为,开展媒介素养教育可以从两个方面对网络暴力等包括网络暴力这个问题在内的很多网络上的不良现象进行有效的遏制,包括恶搞和诈骗、不良信息的传播等等,都可以对这些不良现象进行有效的遏制。
第一,媒体从业人员的素养客观决定着传媒环境,作为新型媒体之一的网络就更是这样了。传播要讲良知,传播还要承担着传承文化和传统的重任,提高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就是从根本上,至少是在很大程度上净化传媒环境,还网民一个没有危害与陷阱的,比较安全的网络空间。这是一个方面,就是媒介素养教育至少可以治理传媒环境。
第二,现在是信息社会,信息能力将是未来社会任何人都必须具备的基本的能力。一个人的信息能力如何,将决定一个人的前途,甚至是命运。你说互联网害人,远了不说,最近的十年,具体害了多少人?没有人统计过。有害的轻的,有害的重的,有人精神失常了,有人可能心理变态了,没有人统计过,我相信统计出来以后,这是一个骇人听闻的数字。肯定是触目惊心的。就是在这个庞大的群体里大多数还是青少年。所以,刚才有专家也提到了,现在有很多家长不敢让孩子上网,似乎上网就是不学好,肯定要受害,这就是典型的误解。互联网是21世纪最伟大的文明之一,是人类文明进步的结果,不接触互联网怎么了解现代社会,不接触互联网最多当几年“菜鸟”,长大以后接触互联网,还是避免不了要受害。这是一个方面。
另一个方面,尽管有很多受害的未成年人、青少年、少年儿童,但是同时,你也应该看到,互联网带给普通网民巨大的好处、益处,对我们这种生活的帮助很大。
[主持人]:像刚刚有位网友的留言,水果刀可以削苹果,也可以杀人。你刚才讲到了两个问题,一个是媒介从业人员的素质问题,非常重要,我们网站的工作人员,所有的媒体工作人员的从业素质,还有网民的素质,刚才黄秘书长也讲到,主要是网民要提高素质,所有这一切,归根到底,就是怎么不越线,一个人生活在社会中,他的行为不违反道德,比如我心里可能会骂你,我可能会有一些恶语相向,但我不会去打你,我不会对你实施暴力行为,但是在互联网上,因为没有身份的约束,所以容易越过道德的底线,甚至法律的底线,为什么有网络暴力这种现象,就是越线了,越过了道德、法律的底线。请专家谈谈,怎么能让网络上的人,包括让网络远离暴力的界限?我们的匡教授先给我们讲讲。
【匡文波】:我同意刚才几位专家的意见。对于互联网网络暴力这个现象,首先不要夸大它的严重程度,要采取宽容的态度,除非是违法犯罪了,要依法去处罚,违反刑法的按刑法,违反民法按民法,除此之外,网络不一定要用暴力的行为遏制,因为网络本身需要很多特点,其中有一个特点,最近几年发生比较明显的娱乐化的倾向。很多人把网络当成娱乐工具,很多人上网第一位的目的不是获取信息,而是去消遣娱乐,它本身有这么一个特点,所以网络上的一些行为,只要不越过,法律的界限,是可以宽容的。这是我们要谈的一点。
我还同意各位专家一个观点,对互联网更多的是提倡网络道德和自律。根据我的研究,对互联网进行法律学管理互联网的成本费很高,我认为互联网立法是必要的。用法律的手段管理互联网难度也非常大。我举一个很典型的例子,比如网络版权问题,全世界不缺乏保护网络版权的法律,但是侵犯网络版权的事件太多、太普遍了。比如我写的文章拿到另外一个网站上拷贝、粘贴过去以后,还把我的名字抹掉,我如果和他打官司,费用太高,目前我们网络版权保护最低是五百,我现在看到最高50万,按照司法解释。全世界都不缺乏网络版权保护法规的情况下,为什么网络版权盗版那么严重。
回头看网络暴力也一样,通过法律的手段管理网络暴力,这是必要的。一些立法是必要的。但是全部拿法律学管理网络暴力,这个难度太大。所以还要提倡网络道德、自律、宽容,可能是解决网络暴力比较好的方法。
要说道德问题,其实我们要谈的不光是网络道德的问题,应该提到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与整个社会的宽容心态,我觉得这是非常重要的。
[主持人]:请应教授讲讲。
【应力】:最初典型的几个事件,对正义的声张,对弱小者的支持。很多人认为,动机决定行为,但是这个动机在最初是良好的,但是因为互联网的开放性、交互性、匿名性,还有去意志性,这种技术支撑了,从某种程度上是不可收拾的。心理学上有从众因素、责任扩散的因素还有群体激化的效应。这几个效应让人们把他们最初的热情,就是利他主义,我们对社会的敏感,我要参与进去,最后的结果可能都是他们不愿意看到的。
[主持人]:从众因素、责任扩散。
【应力】:从众因素和责任扩散在群体中,有他们在说,他们会极大的唤起社会的警觉性,在这个时候,人会喊、跳,在群体效应当中,个人的意识是降低的,这是心理学的实验和现象都证明了的。这时候他的责任反而也是缩小的。也就是你也做,我也做,谁都不负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就会出现一个群体激化,就是喜欢的事情、喜欢的人更加喜欢,讨厌的事情、愤怒的事情更加到极限。这样的话,就是网络暴力自然而然形成了。这是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只要参与其中,因为他的心理,人和人个体之间的互动就会产生社会心理学,就是这样去探索他的。
我觉得网络暴力带给我们的警示,就是刚才专家老师也都说了,一个是法律上可以去做一些,我们不应该再说网络是一个虚拟的世界,网络用它的技术构建了一个虚拟的时空,但是所有的感受和反应都是真实的,它是一个和真实世界并行、交融的现实世界。所以在这里,法律是不是有什么样的能力参与到当中,因为它是现实生活的一部分,甚至对青少年来讲是未来的生存空间。
还有一点,刚才老师也说了,网络素养。网络协会从2005年一直提倡网络素养,不仅要你学得网络的技能,而且以怎样的心态进入,怎样评价自己在网络上的活动,甚至是他人在网络上的活动,我觉得也是非常重要的,东方文明,特别是在中国,它的很多文化的传承是很压抑的,作为新兴的媒体,第四媒体,它的交互作用,极大的给了所有人话语权。
[主持人]:很多传统的方式。
【应力】:我们无法对某一个事情呐喊,互联网提供了很好的技术基础,但是它只是一个工具,什么样特定的人群和特定的事件和这样的平台融合,产生了积极的效应,也可能产生负面的。比如拿互联网非常发达的韩国来讲,多数人觉得应该实名制,他们很清楚知道网络的功能。但是我们在网络上查信息、孩子们聊天、做游戏。在连续五年的调查当中,我们的网络娱乐功能占为首要。网络其他功能都没有被很好的开发,对网络的意识和参与的东西、心态包括动机都会不一样。无论是在任何一个世界当中,因为媒体一直引导网络是虚拟的,这样的强化会给我们个体感觉,虚拟的,我可以无所不能。其实不是虚拟的,技术是制造了一个虚拟的空间,但是它是真实的。如果说网络世界是真实的,给我们青少年一个强大的暗示,你在那里可能受到制约。网络的自律来源于我们对网络的认识,而且对它功能一个极大的完整的发挥。如果网友,特别是社会引导都能够去做,那我们的网络资源环境会好得多,网络发展也会好得快得多。
【周孝正】:说到“乐”,我们要“乐、乐、乐”,但是乐不要太乐。死了叫“极乐世界”。欢乐和悲痛是两面,没有悲痛就没有欢乐,我就是乐,这是一个观念。还有一个观念,到底以什么为乐,比如我们这次奥运会叫“有朋自远方来”,我们就“乐”。还有一种乐叫“助人为乐”,像志愿者。还有一种乐叫“闻过则喜”,不能闻过是非,比如这次三鹿奶粉,总理作报告了,一定要查。当然这种丑闻哪都有,关键是你对这个丑闻的态度,你是解决,还是掩盖。比如实事求是,实事求是是我们人民大学的座右铭,33个教育部管的大学,有6个大学的座右铭就是“实事求是”,所以我们反对一切虚假,包括假唱,不管什么目的,你只要是假的,就违背了我党优良传统——实事求是。所以我觉得关键还不是“乐”,关键是以什么为乐,是“威武不能屈、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现在要考虑这个问题,你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一般的人我们都不随地大小便,我们也不随地吐痰,可以在网络上,有的作家说的好,网络上是唯一可以随地大小便的地,现实生活中他是一个好孩子,他也不会恶语相加,可是到网络上,他用罪恶的语言来攻击别人。
刚才网友说的好,现实生活中你没有让他发泄,他就跑到那发泄了,这就大禹治水的办法,就是疏导,千万不要学大于儿童他爸爸——衮,衮的办法就是堵,虽然我们从小学就学大禹治水,讲疏导疏导,但是见了事就堵。这是根本的概念。“网络暴力”一定要学大禹,不要学他爸爸。
[主持人]:这次我们开座谈会的目的也是畅所欲言,正确引导让网络远离暴力,能够进一个正确的方向。
【周孝正】:我们是成年人,也快老年人了,所以我们有一个习惯,命好不如习惯好,我们在现实中不会随地大小便,不会随地吐痰,在网络上同样不会。堂堂正正做人,做不更名,行不改姓,干吗用虚拟的话。我觉得就是“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不做亏心事,不怕鬼叫门”,现在所谓的官方的话就是为了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必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只要放在阳光下,心里充满阳光,你说的对,我接受。如果有了错我改正,如果有了罪,依法可以办。这就是阳光心态,所谓“网络暴力”就是阴暗心理,现实生活中的阴暗心理没有地方发泄,到网上发泄,恨不得把人整死。刚开始我们也不能说它是好还是坏,因为我们叫“动机和效果的统一论”,不能脱离效果,我就是想得好,动机好,揣摩人的动机没有意义。我觉得还得看什么效果。
[主持人]:所以还是培养健全的人格,培养他良好的环境和习惯。在社会生活中不是这样,在网络上也不这样。怎么样实行好的教育,听听陆老师的?
【陆士桢】:归根到底还是整个社会的网络行为包括网络态度都有待于进一步提高,这是一个不成熟的网络世界和网民生活。我觉得基本上是这样。我觉得一般来讲,包括网上暴力、网上黄色的东西之所以能够流传,还是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我个人觉得,还是要加快在法律相关制度上的建设。比如网上暴力,一些网站确实到后期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包括我们前段时间对青少年影响最大的黄色网络行为,其实,这要加大惩治的力度,国家在这方面,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研究、加大立法还是根本的。
第二,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网络意识,特别是青少年。这里很复杂,包括成人的社会,对青少年网络行为的态度,我反对堵,我就觉得应该开放,比如网吧的开放,我们现在说不向未成年人开放,但是事实上,网络如果完全不向未成年人开放,你不让他接触,他永远不能成熟。我觉得这是一个过程。我们不能期望把网上打扫干净了才让青少年进入。但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确实个体的自律在今天特别重要。就是青少年要努力学会健康、有序的网络行为的执行者,我觉得可能提出的要求也是需要逐渐地提高意识、提高思想。
第三,要逐渐建立一种好的机制,就是网络上出现了问题,有没有人能够制止?现在我们有举报制度,互联网协会做了很多的举报制度。但是我知道,我们的举报力度和强度,和发达国家相比,我们差得很远。说明我们还没有形成一个全民监控的网络意识,也没有很好的一个机制,就是我们的主管部门,我们能够非常好的管住,就是有一种机制能够畅通,这个建设我觉得必须要抓。
最后一点,我觉得还是网络技术。这个技术是硬件,比如搜索,我们能不能什么时候就通过技术制止了,我一直在想,网络上现在监控的度,其实经常是发现了以后,有的是影响了以后再赶快去封,那个技术上的东西还是一个必不可少的。所以我觉得,这是一个成熟的过程。像今天的讨论,包括很多网民关注这个问题,一开始大家为网络这种人肉搜索兴奋,一下把坏蛋找出来了,而且这回让他彻底输了。发展到今天,坏了,这事闹大发了,很多人觉得这个事不对了,怎么大发了?怎么没有原来的想法了?我觉得这是一个过程。它会自己不断地调整。我觉得我们相关的职能部门也要加大力度,在这里面能够有一个有序的引领作用。我是抱乐观态度。我相信就像网络游戏也好,包括黄色网站,一方面加大治理,同时网民一定会在这个过程中逐渐的成熟,学会怎么样科学有效的使用网络。就像我们这个社会发展一样,它应该是一个循序渐进的、不断发展的过程。全社会关注这个问题,我相信会有一个很好的结果。
[主持人]:谢谢陆教授。下面请李教授从法律的角度讲讲如何能够让网络远离暴力?
【李显冬】:今天参加这个座谈会,收获特别大,我听了匡文波教授,我个人感觉您给我的信息是:网络是一个功能巨大的媒体。这是今天讨论的前提。没有这个巨大的媒体就不会出现网络化。我特别赞成应教授的一个观点,她研究心理学的,我得了这么一个结论,人老以为网络上的东西是虚拟的,但是你这个东西是建立在功能巨大的现实的网络媒体上。黄秘书长是技术专家,当然你也是网络管理专家,你给我一个信息,我过去不太明白,今天更确切了。我们学法律的有一个概念,不要犯罪,只要犯罪就有痕迹,当然不是说所有的网络暴力就是犯罪。你只要干了一件不太好的事情,你都要留下痕迹,就是技术手段问题。我们在技术上有一种制约,要让社会意识到你做了一件不好的事情不可能消失。我和周老师做过很多次节目了,我觉得我们这两个专业很有意思,经常周老师在那大讲法制,我大讲道德,本来他研究伦理的,他讲道德,我讲法律。但是我觉得我们两个来回的往对方的领域去。后来我研究了一下中国古代法律,虽然我研究的一般般,就是拿了个博士学位。但是我想到了中国古代有四个字,这是周老师也讲的,叫“德主刑辅”,说到底,就是陆老师干的这一行,咱们这个国家从孔夫子到现在,就是这次奥运会表演的击缶,就是教导大家要有高尚的道德,所以首先要解决这个问题,是一个道德规范。
所以我回答的问题,大家刚才讨论了半天,道德和法律是什么关系?我觉得这个概念很重要,任何道德规范一旦赋有法律上的强制力就变成了法律。我觉得陆老师、周老师研究的这些也罢,他研究的是道德,网络道德。网络道德的问题,大家今天肯定达成了共同一致,不能超越社会生活的底线。我们站到法律的角度是干什么呢?就是一定要给它一个法律上的强制力。就是刚才陆老师呼吁的要立法。
我觉得法律有三个功能:第一个功能是权力宣言功能。特别是我学民法的,有一个观念,一定要把权利、义务、责任搞清楚,哪些是你的权利?批评、监督、伸张正义,这全是你的权利,但是任何人行子的权利不能侵犯别人的合法权利,不能危害社会共同的利益,一旦超越了这个底线,你就有法律责任了。可能有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最严重的时候造成严重侵害他人和社会合法利益的时候,你可能有刑事责任。这是第一,我们把法律看成权利宣言。
第二,我们和伦理学、教育学到一起了,我们强调法律说到底,它是一个行为规则。我记得有一次和周老师讨论一个问题,法律是一个人的最低界限,道德是一个人的最高界限,道德可以学雷锋、学刘胡兰,可以学白求恩,可以学哪一个圣人,我给你树一个最高的标准,不一定每个人都应当做到,但是应该去那样做。但是法律不是这样,一旦越过这个线,不是高尚不高尚的问题,是有后果了。所以这是我讲的行为规则。
最后一个才是匡老师讨论的问题,所有的问题、所有的手段都解决不了的时候,我们法律是解决社会纠纷、社会控制的最后一道防线。我是赞成道德为主,德主刑辅。咱们要学大禹,别学大禹他爸爸。也就是说,我们出现了这些问题,和我们制度上的一些东西不健全有关系,比如说大家反复讨论这个问题,为什么不能让他意识到你说了话会有后果。我倒是不一定赞成一定不实行实名制,能不能间接地实行实名制,说到底是为了做买卖,我们学民法,说穿了,民法就是商品交换的行为规则。我觉得最后一句话好理解。我现在老宣传一个观点,法律是什么?法律就是一个解决纠纷的临时应急措施。英美法系对法律的理解非常清楚,法律是工具,下面就回答问题?什么工具是最好的工具?解决了问题的工具就是最好的工具。一个纠纷出现了,统治阶级要找一个解决纠纷的办法,如果行之有效,下次就照此办理。这就是判例法,因为我们的法律是什么呢?先行建立一些应急的有效的临时应急措施,然后我们再抽象概括成立法。我觉得就是最后三句话,把权力宣言的权力讲明了,把社会活动的行为规则的底线讲明了,最后我们再用所谓的暴力手段。说穿了,法律是以国家的强制力为准,以暴力为准,你的活动如果侵害了社会的利益了,国家就要使用“暴力”了,该抓你就抓你了,但是前期还是教育,还是疏导,还是给你树立一个正常的社会风气,至于原因,各个专家都很清楚了。
[主持人]:那您觉得现有的法律够还是不够?
【李显冬】:应当说我们底线都有,只不过是很多东西,我们叫做负面的调整方法,也就是说从广义的意义来讲,我们都是有制度衡量的。但是从另一个意义来讲,有些东西我们只是规定了你什么不能干,但是对于应当怎么干,我们不是特别明确。特别是媒体这样一个新兴的规则,就像出来一个新的东西,大家不知道怎么用。洗衣机刚一出来,你怎么知道衣服怎么洗。底线都是有的,但是细则还要完善,特别是国家的行政。
【周孝正】:说得特别好。法律是最后的一个没有办法的办法,下策的下策,但是好多人依据法律。现在老有人动不动就说弄个法,这是不对的。因为道德实际上是更加好的。比如荣辱观,到底以什么为荣,以什么为耻,到底是以骄奢淫逸为荣,还是以骄奢淫逸为耻,你以艰苦奋斗为荣,这是非常关键的一个问题。现在中国不是出了假,他是伪的道德,为什么当时汶川地震时,出了一个“范跑跑”呢,人家就是用真小人挑战伪君子,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响应了易中天的号召,易中天在中央电视台说“宁做真小人,不做伪君子”,这话是不对的,如果我们国家都是真小人,网络暴力就是真小人,我就可以骂人。为什么很多人觉得对?就是因为中国缺真实。道德就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一切虚假的我们统统不反对,包括假唱,不管什么道理,假就是不对!这是恢复我党继承我党优良传统,我们人大的校训实事求是,说实在的就这四个字“实事求是”,切断暴力链条,不要迷信法,道德实际上是更加基本的。关键就是你不要有伪道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为什么在网络上敢随地大小便呢?因为它发现不了。现实生活中为什么随地大小便?网络上就愿意,因为你处罚不了,是因为他内心是阴暗的,他有点虚伪。如果在网络上敢随地大小便,大马路上也敢,你就说我是真小人,我不是伪君子,现实生活中他是伪君子,到网络上都成真小人了。没有网络暴民,哪有网络暴力。一个个现实生活中他们不是暴民,到网络上他都是暴民了。
【陆士桢】:现实为什么不敢,因为有法律,有规则。
[主持人]:心理学老师讲了一个观点,在网络上,他认为是虚拟的。
【陆士桢】:现实道德,他是自觉,但是有道德约定俗成的时候,他有一定的约束力,你不敢,你想不想?你也想。但是你不敢。但是在网络上,你敢了,因为没有人约束你了。
【李显冬】:它是现实的强大的媒体,但是它是现实生活的反映,一定要意识到。你不出格可以,一旦出了格,法律不管你高尚不高尚,我们只管你最后的底线,一旦出了格就要承担责任。你可以去批评一个人,你可以去宣泄,你甚至可以不高兴骂两句人,那是你的自由,但是不能越界,一旦越界,法律就要给你最底线,我就要制裁你。
【陆士桢】:包括随地大小便,比如说你危害了公共卫生,肯定有相关的法律会处罚你。
【李显冬】:说以色列准备把DNA的东西弄在大小便的检验上,如果就像刚才黄秘书长讲的,我们的技术到了这个程度,谁还敢随地大小便,只要在大马路上捡起来一个粪便,我就可以查出他的主人是谁。
【匡文波】: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技术管理,直接把它过滤掉,这也是很重要的一个途径。我们讨论比较少的问题。互联网都说它是一个强大的媒体,确实它是一个主流媒体,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互联网本身也是一个新生儿,时间很短。它可以追溯到60年代,但是开放的时间很短。但是真正开始是1994年开始的。所以对网络的负效应淡化,因为我们要用发展的手段来解决互联网存在的问题。而且我觉得管理互联网无非三个途径:技术、法律、伦理道德。我有一种观点,互联网管理的根本途径和对人的管理,不是对网络本身的管理,网络本身只是一个平台和工具,是中性的,比如中性的也好,还是把“双刃剑”,关键是对人的管理,把人管好了,互联网就管好了。
【黄澄清】:我觉得对如何避免网络暴力,首先应该是网民的教育。过去我们的媒体,就是前三种媒体,不论是报纸、杂志也好,还是广播、电视台也好,都会有一个总编,这些大众只是去听,没有去说的条件,但是互联网除了说的条件以后,能够在网上尽情表达自己的意志以后,这个新事物出来以后他应该怎么做,这确实是一个挑战。刚才我说从全球来看,不仅仅互联网的海量信息出现以后,教会网民如何获取信息,搞一个搜索引擎,能查到我应该有的信息。更重要的是,教育你的网民,培养他贡献信息的能力。他应该贡献什么?他应该遵守什么样的道德?
比如我给你举个例子,我去逛商场,或者我有时候到酒店,我推开那个门,一个小孩过来了,他从我胳肢窝下面钻过去,我就告诉他,我说你知道你这样做是什么样吗?我说,叔叔帮你开这个门,你能不能过来以后说声谢谢。他知道了以后,别人再帮他开门的时候,他会说声谢谢你。像这样的教育,可能你告诉小孩以后,他就养成习惯了。还有等等等等。但是互联网的问题是什么?新事物出现以后,大家都说这个不行,那个不行,说不的人很多。但是说怎么做,确实是很难做的一件事,怎么做,应该怎么做,不是特别同意,大量去过滤信息,由另外一个人判断信息是有价值的,或者怎么样,我认为更重要的是建立文责自负的机制,就是还是我说的那个,你可能是后台实名,前台可能是匿名,就像一个人在物质社会里有一个户口一样,有一个户口你要登记,没有人去管你,你是自由的,但是如果你侵犯了这个法律的底线,我马上能找到你。
所谓的能找到你是什么?现在网上出现的问题,还是我说的那个话,在互联网上,假如犯罪的成本是一分钱,我管理的是一块钱,我觉得这个互联网是管不好的。所以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使大家不用承担更多的责任,使它能够成本很低的做一件事情的时候,如果管理成本巨大,是它一百倍的话,我觉得这个网不会管好。我觉得要建立一个机制,从长远来看,不可想象,假如网上真做交易的话,不可能不知道对方是谁,就把钱给他了,就把卡的卡号告诉他了,一定每个人是实名的。当然你说你去获取信息,查一查信息,我觉得这也可能不一定用。我想,将来你要上传什么信息,是不是后台是实名,前台是匿名,从当前还不成熟。比如身份认证的技术,我们国家公共系统的建设还没有完成,还有保护隐私法还没有健全,但是目前有一件可以做的事情,就是网站实名是可以推动的。就像一个企业,总要到工商局去登记,为什么在网络上做不到呢?我并没管你做什么对,不做什么对,我只管你在网上发表信件,或者做一些什么事也好,要文责自负。这是从技术层面要解决的问题,就是解决从文责自负。
第二,刚才我说了网民的教育。因为新事物出现了以后要建立新秩序。大家应该怎么做?他的行为应该遵从什么样的原则,我觉得通过大家文责自负以后,逐步逐步地引导、教育,我觉得很重要。从全球来说提出如果简单的管理,我觉得这不可行。网民有2.53亿,假如我们都去管,我们多少人去管他们?我觉得是管不过来的。互联网要治理,是互动的,我要和网民互动,和大家讨论,达成共识,大家对这个有认可,我们共同遵守这些规则,我觉得这是必要的。今天为什么说这个话题非常必要,人民网开这么一个论坛和网友讨论,就是大家共表,形成共识。我相信99%的网民都有很高的素质,他们都能够明白这些道理,你跟他讲清这个道理,大家都会遵守,当然从制度设计上来讲一定是坏人假定,像刚才周老师说,我肯定不会怎么样,周老师是好人。从制度设计,坏人假定,假如你是坏人,我要文责自负,一定是这样的。从技术手段、要建立这样的制度,我从制度上坏人假定,你说都是好人,我就不要建立这个制度和手段了。一方面,我觉得重要的是对网民的教育,网民的贡献性,网上行为的培养,应该遵守什么样的道德规范,我觉得这可能是最重要的。其次技术手段上建立一些让网民能够文责自负的手段。这非常重要。
【周孝正】:网管也要文责自负。
【黄澄清】:文责自负一定要依法。现在不急于去立法,什么新生事物出现马上立一个法,因为很多事物在发展过程中,可能还不清楚,你立一个法,可能限制了这个产业的发展。为什么2003年互联网大会研究政策和技术的交汇点,研究这个问题实际上是平衡的问题。新的事物出现以后,给我们的网民更多带来好处的时候,怎么能够保证他也能够承担起责任,使他能持续的发展,解决这样的问题。我同意您说的这个,就算文责自负也要依法文责自负,负法律责任、道德责任。
我们的管理者也要提高水平,你也要提高对网络使用的认识,怎么依法对网络规范管理。就像您说的法律是最后一道防线,一般来讲更多的是在道德方面的建设更重要。
【周孝正】:就是说立法的人也要自负,比如立一个法,盗窃金融机构,就是无期,那个家伙判了五年。就是立法上出毛病了,判多少年都没有什么事,结果最后判了一个无期。就是立法出了毛病,人大常委会谁立的法啊?还有一个就是技术主义,你不要迷信技术,说我将来DNA你有兴奋剂就有反兴奋剂,有了反兴奋剂还有兴奋剂。兴奋剂和反兴奋剂,包括杀虫软件和电脑病毒,这都是因果关系,叫“鸡生蛋,蛋生鸡”。千万不要迷信,将来你拉屎,我就能查出DNA来。
【黄澄清】:技术不是万能的。但是技术是必要条件,它不充分,充分条件加上我们的教育。刚才我说的是两方面,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主持人]:最后我们请网友代表偶尔喝多不算坏讲一讲自己的观点。
【偶尔喝多不算坏】:我觉得大家说的都非常有道理。按照我刚才讲的媒介素养教育这种途径来讲,今天咱们讨论的这些内容,无论是从传播的、法律的、教育的,如果要给它编辑成册的话,这就是非常非常好的媒介素养教育的教材。但是,比如咱们开了一个座谈会,咱们传播的范围有多大,影响力有多大,是不是所有的人都愿意或者能够接受这样的一种普及教育。这是一个问题。技术要讲,管理要讲,网民的素质要提高,网站的管理要加强,法律要立法,道德讨论要跟上,等等这些东西都需要,方方面面综合在一起,就是我们今天所要表达的主题,确实这是一个新生事物,这个新生事物应该服务我们的生活,让我们去享受这个现代文明技术进步,不是眼看着孩子或者其他的成人受害,这是我们共同的心愿。不光是各位专家学者的心愿,也是广大网民的心愿。所以我希望在这方面,无论是业界各方面的专家,还有咱们互联网协会的领导,都在这方面重视一下。刚才您说了两手抓,两手都要硬,一方面从管理这方面,另一个角度是对网民的教育。不是说一说教育就是教你怎么上网,就是引导他、影响他,对他这种上网的行为进行干预,这种干预可能也是潜移默化的,心平气和的干预。
从我刚才讲的媒介素养教育这个角度来讲,我希望各个方面都来呼吁一下,都来重视一下这个问题。
【黄澄清】:你把互联网应用的好的案例介绍给他。比如农民通过互联网把黄瓜卖掉了,把房子卖掉了,提高了效益,增收了多少。你把地震当中出现的先进的人,如果你天天宣传网络游戏怎么毒害青少年,一个父亲的心声,一个母亲的哭诉,大家听了这些哭诉,心里肯定对互联网的认识不一样,正面案例的介绍实际上就是网络引导。
【周孝正】:软硬是相对的,没有硬就没有软,不要说都硬,等于说都软,是一个意思。因为软硬、上下、好坏都是相对的。你说道德是软的,法律是硬的,但是软的价值不见得低。你说软的不如硬的,计算机全都不要软件。那是病句。
[主持人]:差不多已经到时间了。各位专家的讨论还在热烈的进行。今天不论现场的讨论还是网上的讨论都非常热烈。还是借用一位网友的话来说,就是一把水果刀可以去削苹果,也可以杀人。我们有一个共识,互联网都是一个非常好的工具,它的这种发展是不可逆转的,在发展过程中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包括出现“网络暴力”的现象,这种问题可能是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一件事情,最重要的是我们怎么客观、真实的看待这件事,采用疏导的方法、采用合理的引导方式让互联网得到更好的发展,让这种现象、让暴力这种行为、这种不道德的行为、这种越过底线的行为更加远离互联网,能够让互联网更好的发展,让人人都享受到互联网带给我们的便利和文明。
[主持人]:今天的座谈会到此结束,感谢各位网友的参与。谢谢。